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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章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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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' 着实吓人! 魏勇只觉得下腹一紧,几乎当场淌尿。 “大人饶命,大人饶命啊!小的说,小的说!确实不是胡诌!确有其事!咱家确实少了肉。” “原来我家炙猪肉铺子真的有贼。” 陈桂芝面露疑惑,又瞥了魏勇一眼,“注意措辞,眼下不是你的铺子了,是我陈桂芝的。” “那谢大人,我们明日便去捉贼吧。” 沈雁回将那些吃不完的香糖果子收起来,“舅母,咱们该回家了,一会凤姐儿该着急了。” “今此一闹,那贼人许会不来了。” “也许,但不试试又怎么知晓呢。毕竟牛叔也与我做生意,我这样的小食摊,他给我送来的肉都是鼎鼎好的,新鲜的。不仅从未有过缺斤少两,有时还会多赠几根猪骨他又何必去少炙猪肉铺子的一盘肉,岂不是坏了自己苦心多年的名声。” 沈雁回接过芍药递来的兔毛披风,给沈丽娘披上,又拿过她手里的扁箩,预备回桃枝巷去。 “雁雁,你这样说,牛叔可真是感动坏了。” 牛大胆一把抓住沈雁回的胳膊,闪动着眼里晶莹的泪花,“请雁雁放心,牛叔日后来给你送肉,定是风雨无阻,且送最好,最新鲜的肉给雁雁!” “嗨,牛叔甭客气。” “雁雁可真好,要是能成我牛家的媳” “咳咳咳。” “谢大人,要我说,今日的金橘蜜煎,理应你多吃些。” 沈雁回笑着瞧谢婴连连假咳了好几声,许是不小心呛到了口水,到最后又变成了真咳嗽,整张脸都咳红了。 “喏,金橘蜜煎。” 沈雁回挑出两颗递到谢婴跟前。 “丽娘” 正当众人起身走时,陈桂芝在身后轻声叫住沈丽娘。 “从前是我的错,我那时跋扈,可今日丽娘却不计前嫌,还这样挡在我前头。若不是有谢大人在,恐丽娘都要挨了那魏勇的巴掌。” 陈桂芝上前拉住沈丽娘的胳膊,“我也不知该如何赎我之前的过错不如今日夜里由我做东,请丽娘与雁雁吃顿便饭吧。还有谢大人,若谢大人不嫌弃民妇的手艺,谢大人来也一块来。正因为有您,我才能与魏勇这厮和离。” “雁雁?” “去呗,把凤姐儿与祖母也给叫上。” “那本官也去。” 明成将那根门栓归还原位,望着谢婴与沈雁回的背影,一声感叹。 真好,从前谢大人在汴梁城里绷着,端着,就怕一出什么错漏,就怕被那些老古板们逮个正着。 别人给谢大人说亲,他也不愿。除了他这个侍从与宋推官这个朋友,便只有谢大人一人了。 他总是一个人呆着。 眼下这样的谢大人,也许是真正的谢大人吧。 反正他觉得谢大人在这儿,很开心。 昔日救命之恩历历在目。 谢大人开心,他明成便也开心。 陈桂芝家确实气派,光是院子,就抵沈雁回家三个大了。更别说里头还有假山、荷塘,又有一方小亭。 今日的菜都是陈桂芝亲自下厨所做,眼瞧着花了不少心思。 光是蟹做的菜肴,便有不下三种。年糕炒蟹、渫蟹,还有一道酿蟹橙与洗手蟹。 更有旋切莴苣、酒煮玉蕈、东坡猪肉、炙羊炙猪、山家三脆连米饭都是用藕片与莲子煮成的玉井饭。 “丽娘,螃蟹寒凉,你如今有身子,要少吃些。你试试这道东坡猪肉,我炖得烂烂的,很适口。” 陈桂芝也不吃饭,而是穿梭在餐桌边,给众人夹菜。 “我倒是觉得,桂芝做的炙猪肉,比原先魏勇那厮做的好吃。” 陈莲夹了一块炙猪肉,吃得有滋味。 她原本是不愿意来的,毕竟当时两家闹得并不愉快,她甚至都将陈桂芝的牙给打飞了。 这要是还去,她可没这个脸皮。 奈何陈桂芝亲自登门,几乎给陈莲跪下,求她原谅。 她又听丽娘讲了陈桂芝与魏勇的事,都是女人的她心里登时生出几分同情来。 陈桂芝百般相邀,她推脱不得,只好来了。 “确实如此,我的摊子摆在码头那儿,是日日要路过陈姨家的炙猪肉铺子的。这一个月,铺子的生意明显好了许多,排队的客商也多了。” “真是惭愧” 见众人这样客气,又如此不计前嫌,陈桂芝登时红了脸,“这炙猪肉手艺原本是我阿爹的,我儿时就看着阿爹做了。唉,是我对不起阿爹,险教魏勇坏了我们家手艺。” “雁雁,这只螃蟹剥好了。” 谢婴给沈雁回剥了一只完整的蟹,完整到那腿与壳里不带一丝蟹肉,像是螃蟹自个儿脱的壳。 “谢谢。” 沈雁回其实有些想不明白,为什么谢婴的转变如此之大。 她二人不过相识短 ', ' ')(' 短两个月。 要对她来说,她喜欢谢婴吗? 许是 因为谢婴真的很好。 她很肤浅。 其一,古代的探花郎,果然长得真的很好看。这张脸整日在她面前晃啊晃,她又不是坐怀不乱的和尚。 其二,她有些慕强。谢婴也真的很厉害,很重民生,对她也不错。 到底谁不会喜欢啊? 可谢婴呢。 对谢婴来说,她只是个小老百姓,为何如此 新鲜感吗? 若新鲜感过去,谢婴还会如此吗? 沈雁回有些怯了。 “我叫沈锦书,雁雁叫我凤姐儿,你叫什么名字?” “我叫魏冬,不如今我叫陈冬。” “这是好官谢大人买给我吃的香糖果子,这是高手明叔叔买给我的糖球儿,我请你吃。” “谢谢,这是我阿娘做的炙猪肉,我阿娘做的炙猪肉可好吃了,我也请你吃。” “你家炙猪肉铺子是不是开在码头那儿的那家?你衣裳上什么啊,脏脏的,红红的,凤姐儿给你擦擦。” “是啊,凤姐儿去过吗?” “我知晓的。那明日凤姐儿带你去抓小黄鱼,你去吗?” “好啊!” 餐桌的一角,是两个小娃娃在互相玩耍。 今日一顿饭后,沈锦书又交了一个好朋友。 “其实陈姨如何不叫凌香一起来呢?” 沈雁回此话一出,在场的人都有些吃惊。 “方才在翠微楼,陈姨难道不是做给魏勇看的吗?陈姨一直在看凌香,凌香也会朝陈姨点头呢陈姨,好计谋。” “雁雁竟如此会察言观色。” 陈桂芝瞧了沈雁回一眼,心中佩服。 她与凌香,眼神接触,不过短短几瞬,这样竟还能瞧出里面的矛头。 “我早就知晓了,一月前我就知晓了凌香,便是魏勇养在外头的女人,其实大家又何尝不都是可怜人呢。” 陈桂枝只是脾气暴躁,容易上头。那是父母娇养惯了,从小养成的性格。 炙猪肉铺子的生意很好,她本来应嫁户门当户对的人家,可后来她认识了魏勇。 魏勇没有与陈桂芝成亲前,模样也算长的标志。他很能吃苦,也很努力,虽然身上的衣服总是有补丁,但是周围的人都说他“人穷志不穷”。 魏勇的家里穷,也不可能去上学堂。人说,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,所以魏勇自十岁起就出去干活了。 他做过很多行当,但都挣得少。直至他十八岁,还在酒楼里头当闲汉。 陈桂芝家里家境还算不错,养了个刁蛮任性的性格,也不怎么爱听父母的话。 她很喜欢吃,胃口很好。用她的话来说,即便是肚里不饿,嘴里也要嚼些东西,不然浑身都不自在。 可她是个不爱出门的,自然不愿意自个儿出去,便只能叫些闲汉,将酒楼里她所有爱吃的吃食,统统都送到家里头来。 她有个习惯,便是爱上一样吃食,便能吃整整一月,直至吃腻为止。 而各大酒楼食肆里的闲汉,不过那么固定的几个。 魏勇正好便在陈桂芝爱吃的那家酒楼里干活。 这一来二去,自然是认识了魏勇。 陈桂芝是在父母的娇养下长大的,魏勇总会将酒楼里发生的故事说与她听,也会带她去瓦子里玩,更将她带回了家。 她对于这常年在外头自己做活的魏勇,忽然生出几分好感。 眼瞧着面前之人老实肯干,模样长得也标志。 自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,越瞧越欢喜。 后来二人真是瞧对了眼,竟珠胎暗结。 陈桂芝的父母原先是不同意的,虽说他们家只是商户,但好在炙猪肉味道好,家里的生意也不错,在衣食住行上从未短缺过陈桂芝什么。 女儿只是爱吃了一些,就随她去吧,只要她一生平平安安便好。 可没想到这爱吃的习惯,不是食物吃大了她的肚子,竟是被魏勇这厮 ', ' '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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